青岛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上一辆小轿车突自燃 夏季行车这些问题记心间

2020-06-06 12:38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7462)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尹彦鑫

2020年6月4日15时许,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与江山南路路口处,一辆小轿车突发自燃。青岛开发区交警指挥中心发现情况后,第一时间通知一中队巡逻组民警及附近路口执勤交警赶到现场处置。因此时该路段车流量较大,为防止发生其他危险,执勤交警立刻疏散围观群众及过往车辆,同时为赶来的消防车辆提供绿色通道。经过消防人员的及时扑救,火很快被扑灭。随后救援车辆赶到现场将自燃车辆拖走,现场道路交通秩序恢复畅通。

夏季是车辆自燃的高发季节,近两天山东气象台发布了高温橙色预警,青岛开发区交警提醒,车辆应勤于日常保养,一旦发生自燃,驾驶员不必慌张,要立即关闭所有电源,离开车厢,取出灭火器对起火点部分降温灭火,若火势实在无法控制,应尽快寻求消防、交警的帮助。市民若发现路上有汽车自燃,应及时报警,绕道行驶,不要在现场围观。此外,根据相关国家标准,汽车配备灭火器是具有强制性的,呼吁广大驾驶员学习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定期检查车辆灭火器是否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