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2020年秋季幼儿园小班适龄幼儿入园网上信息登记公告​

2020-06-13 16:45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456902) 扫描到手机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和省、潍坊市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科学应对二孩生育高峰带来的入园压力和疫情期间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妥善解决城区幼儿“入园难”问题,确保全市2020年秋季幼儿园小班适龄幼儿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入园,经研究,决定2020年秋季幼儿园小班适龄幼儿正式报名前,对准备入园的全市城乡居民子女进行网上信息登记,为下步研究制定全市幼儿园秋季招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信息登记时间

2020年6月19日至6月28日(每天8:00-22:00开放)。信息登记先后顺序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建议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错峰填报,避免造成网络拥堵。

二、网上信息登记对象

在诸城市实际居住的、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不适合普通幼儿园随园保教,家长能够陪读的轻度残疾(智力障碍、自闭症)幼儿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线下登记,重度残疾幼儿可由家长自行联系有资质的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拟报名2020年秋季小班入园的幼儿均需参与登记,新生入园学籍信息全部从网上招生报名系统中获取,不参与信息登记的将无法录入学籍。信息登记期间,同一幼儿限登记一次,重复登记无效。

三、网上信息登记方式

家长需通过诸城市幼儿园网上招生报名系统进行信息登记(网址:http://139.129.223.112:8093/system/msg/index,6月19日上午8:00开放),对网上登记确有困难的幼儿家长,可于6月26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就近到具有招生资质的城区(城乡结合部)公民办幼儿园和镇街(园区)中心幼儿园(见附件1)寻求帮助,幼儿园将安排专人做好信息登记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网上信息登记流程

1.用户注册。登录诸城市幼儿园网上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进行用户注册(注册需使用幼儿身份证号码,幼儿无身份证号码的需尽快办理)。请家长记住注册时填写的账号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系统。

2.信息登记。家长需按照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租赁备案合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并就近选择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园进行登记(每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或民办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不得重复登记),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

网上信息登记阶段,登记信息可以进行修改,如需修改信息的请务必在6月28日前进行修改。网上报名确认阶段(预计八月上旬),登记阶段填报的房产、户籍等信息已经审核验证后不能修改,只能修改所要选择的符合条件幼儿园。有多处房产的,请家长务必根据学位类型、系统显示登记人数慎重选择一处房产(录取机会大的),在房产相对应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登记。

3.获取编号。登记信息提交后,按系统提示获取登记编号,登记编号作为后期幼儿入园网上报名确认的凭证。

4.信息审验。对家长提交信息进行数据审核验证,网上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计入不良诚信记录,3年内取消其子女公办园入园资格。

5.结果反馈。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验结果或通过手机短信反馈。

6.信息修改。审核未通过的,由家长按系统或手机短信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所登记幼儿园审核确认。

五、网上信息登记学位类型及所需材料

根据幼儿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指住宅,下同)情况,参照市直公办小学招生类别,将我市城区(包括四环以内及临近外环的市直公办小学招生区域,以下简称城区)小班幼儿新生学位类型分为4类,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

1.学位类型1(诸城市户籍,监护人自有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均在幼儿园登记区域内):户口簿(索引页、幼儿页和父或母监护人页,下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

2.学位类型2(诸城市户籍、监护人自有房产在幼儿园登记区域内,但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

3.学位类型3(非诸城市户籍、监护人自有房产在幼儿园登记区域内):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发票)、居住证(非诸城籍)、儿童预防接种证。

4.学位类型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且在幼儿园登记区域内务工并租住):户口簿、房管部门备案的一年以上的租赁证明(即2019年8月31日前办理租赁手续)、税票、与登记区域内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凭证或登记区域内正常经营的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居住证(非诸城籍)、儿童预防接种证。

城乡结合部的市直公办幼儿园和镇街(园区)的其他幼儿园信息登记需使用户口簿。

现役军人、烈士、援鄂医疗队员、符合条件的引进高端人才等优抚对象子女均参与本次信息登记,并于2020年6月23至24日持相关证件(单位证明、房产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到市教体局学前教育科(A座404室)进行资格审查。联系人:潘老师,咨询电话:6054235。

六、幼儿园登记区域划分

1.城区公办幼儿园:公办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居住区居民适龄子女入园需求,向本居住区提供普惠性服务。如学位充足,可适当就近扩大招生范围。

诸城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招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子女。诸城市实验幼儿园、诸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诸城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和诸城市第五实验幼儿园面向城区登记。

城区市直学校附属的幼儿园根据市直小学(初中)招生区域确定其登记范围,若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城区招生。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优质公办幼儿园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相对就近入园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园。城区公办幼儿园具体登记区域划分见附件2。

2.城区民办幼儿园:民办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居住区居民适龄子女登记需求,提供普惠性服务。如有剩余学位,可以面向城区招生;其它民办幼儿园面向城区登记,如有剩余学位,可以面向全市招生。

3.城乡结合部幼儿园:城乡结合部学校附属的公办幼儿园根据小学(初中)招生区域确定其登记范围(见附件2),若有空余学位,优先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公民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居住区居民适龄子女登记需求,提供普惠性服务。如有剩余学位,可适当就近扩大招生范围;其他民办幼儿园就近登记适龄幼儿信息,若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全市招生。

4.镇街(园区)农村幼儿园:镇街(园区)中心幼儿园以驻地小学招生区域确定其登记范围,若有空余学位可面向本镇街(园区)招生。镇街(园区)其他农村公民办幼儿园就近登记适龄幼儿信息。

5.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线下登记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不适合普通幼儿园随园保教,家长能够陪读的轻度残疾(智力障碍、自闭症)幼儿,咨询电话13385362319,联系人:张老师。

企业、学校等单位举办的公、民办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登记附近居民子女信息。

七、其他

1.《户口簿》《房产证》的登记日期和购房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须为2020年6月18日前。

2.购置期房并未交付入住的、户口空挂的,均不作为登记入园依据。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入园时段内,只允许同一个家庭的子女相对就近入园登记。

3.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但祖辈房产在登记区域内,且户籍在一起的可以用祖辈房产入园。

4.外来务工租住的,尽量不要选在登记热点区域和热点幼儿园(诸城市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纺织幼儿园、府前街学校附属幼儿园、第一幼儿园、文化路幼儿园等)的登记区域内租房,可到城区周边有充余学位的幼儿园登记区域内租房。

5.因旧城改造房屋被征收的原居民,其子女可在拆迁安置地或回原居住地相应城区幼儿园登记,需提供拆迁协议。

6.外环路以外随迁人员子女登记就近到镇街(园区)所属幼儿园登记,需提供监护人在本区域居住、工作等相关证明。

7.本次信息登记不作为2020年秋季小班幼儿入园直接录取的依据,但作为幼儿入园网上报名确认的凭证。

8.信息登记内容将录入山东省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为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区域配置提供参考。

9.鉴于二孩生育高峰招生压力,幼儿园小班将严格控制登记年龄,不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一律不予招收。

八、监督咨询电话

1.诸城市2020年城区(城乡结合部)具有招生资质幼儿园和镇街(园区)中心幼儿园信息一览表(含登记学位类型)

2.诸城市2020年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公办幼儿园登记区域划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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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