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农业户口员工缴纳公积金?官方:可带齐资料现场投诉

2020-06-16 10:5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01850)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于红靓

近日,有网友咨询农业户口的员工,公司该不该缴纳公积金。对此,相关部门给出了明确解析。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如单位未给您缴存住房公积金,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明细等材料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