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造房屋起矛盾扣人设备不还 男子被判刑一年两个月

2020-06-18 20:4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2219)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孙桂东

因为建造房屋起了矛盾,平度的村民吴某某直接把施工队的设备扣押了,之后多次讨要都不归还。后对方起诉至法院,但是吴某某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还当起了老赖。最终,法院判决吴某某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07年10月份,被告人吴某某在本村建造二层楼房一栋,由潘某承建,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发生矛盾,吴某某遂扣留潘某租赁的建筑设备一宗,后潘某多次向吴某某索要被扣留的建筑设备未果,遂于2009年3月16日起诉至平度法院,要求吴某某返还扣留的建筑设备并赔偿租赁费损失。

平度法院于2010年3月15日判令吴某某返还扣留潘某的建筑设备并赔偿租赁费损失,吴某某不服,提出上诉,2010年7月15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潘某向平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平度法院于2010年8月12日立案执行,2010年8月30日后,平度法院多次向吴某某送达执行通知、执行传票、吴某某将扣留的设备转移,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并逃匿,直至2019年11月26日投案,但对犯罪事实拒不供认。

平度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有能力履行义务,但长期拒不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受刑罚处罚,且有故意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判处被告人吴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