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私吞车贷 帮人贷出40多万车放入自己口袋

2020-06-24 23:4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6718)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孙桂东

找人办理车贷,材料上交了,车店咋说没收到。仔细询问,才发现是办贷款的女子于某将四名客户的共计411172元放入了自己的口袋。

2019年4月,被告人于某利用担任XXXXXX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XX办事处业务员的职务便利,为客户徐某、张某2、宋某、张某3办理购车贷款时,让公司将贷款直接转到于某个人或其指定的账户,将购车贷款(共计人民币411172元)非法占为己有。赃款挥霍。

李沧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作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于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