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法院悬赏查找天津茂隆源达进出口集团、茂隆实业两家公司财产 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5%

2020-06-25 09:3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6100)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洪智

6月24日,黄岛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决定悬赏查找天津茂隆源达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茂隆实业贸易发展总公司财产,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天津茂隆源达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茂隆实业贸易发展总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5%。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0)鲁0211执165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中投泰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茂隆源达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茂隆实业贸易发展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天津茂隆源达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茂隆实业贸易发展总公司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青岛中投泰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天津茂隆源达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五道交口东北侧颐景公寓9-2-40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96145744C。

法定代表人:姜月,总经理。

被执行人:茂隆实业贸易发展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综合楼40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0012850E。

法定代表人:许克有,董事长。

执行依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2民终8285号民事判决书、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1民初57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执行标的为人民币4663794.5元及相应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天津茂隆源达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茂隆实业贸易发展总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5%。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18563901602

       联系人:刘法官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