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长期护理保险这些你都知道吗?相关部门发布相关解读

2020-06-28 13:5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7980)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肖玲玲

长期护理保险牵涉到千家万户的老人,但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长护险是什么?如何参加?待遇如何?为此,市医保局近日发布了相关解读,对此进行了说明。

1、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护理保险)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丧失自理能力的完全失能人员和重度失智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或者资金保障;为半失能人员、轻中度失智人员和高危人群,以项目的形式提供身体功能维护等训练和指导,延缓失能失智。

2、如何参加护理保险?是否需要专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应同步参加职工护理保险;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应同步参加居民护理保险。参保人无需专门办理护理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3、护理保险资金如何筹集?

职工护理保险资金主要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总额0.5%的比例,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按月划转;

(二)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0.2%的比例,从应划入在职职工本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中按月代扣;

(三)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财政予以补贴;

(四)按照《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历年结余基金中一次性划转;

(五)接受社会捐赠。

居民护理保险资金的筹集,按照《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从居民医保基金中按一定比例划转,个人暂不缴费。

4、参保人享受护理保险待遇,可享受那些服务内容?

青岛护理保险建立整合式照护服务模式,为失能失智人员提供及时、连续、整合式的照护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急性期后的健康管理和维持性治疗、长期护理、生活照料、功能维护(康复训练)、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精神慰藉等基本照护服务。职工和居民护理保险分类分步推进。其中,职工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等待遇在全市同步实施;居民医疗护理待遇在全市同步实施,生活照料等待遇根据资金筹集情况适时推进。

5、参保人享受护理保险待遇,可享受那些服务形式

(1)根据失能人员多样化照护需求,确定以下服务形式:

专护。由开设医疗专护区的护理服务机构提供长期在院照护服务。

院护。由开设医养院护区的护理服务机构提供长期在院照护服务。

家护。由护理服务机构照护人员通过上门形式,提供长期居家照护服务。

巡护。由护理服务机构(含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照护人员通过上门形式,提供巡诊照护服务。

(2)根据失智人员多样化照护需求,确定以下服务形式:

长期照护。由开设失智专区的护理服务机构提供长期照护服务。

日间照护。由开设失智专区的护理服务机构提供日间托管照护服务。

短期照护。由开设失智专区的护理服务机构提供短期托管照护服务。短期托管时间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不超过60天。

6、参保人申请护理保险服务的应符合什么条件?

参保人申请护理保险待遇,须经过长期照护需求等级评估,根据评估等级享受相应待遇。

7、参保人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保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费用,报销比例为90%;

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一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比例为80%,二档缴费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

巡护期间发生的出诊费、治疗费、医用耗材等费用由护理保险基金按上述标准支付,期间发生的药品、检查检验等费用,按医疗保险门诊大病、门诊统筹有关规定结算。

8、离休人员能否申请享受护理保险待遇?离休人员享受护理保险服务的费用从哪里支付?

已参加社会统筹的离休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申办护理保险的服务形式。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由离休人员医疗基金支付。离休人员生活照料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