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区重新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7月30日起施行

2020-07-01 10:4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9356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高勇男

记者从城阳区政务网获悉,《关于明确城阳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6月30日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至7月30日止。

最新《通知》显示,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及工作安排,为加强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创造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城阳区重新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调整为以城阳区政府为中心,北至城阳与即墨交界、南至城阳与李沧交界、西至墨水河、东至城阳与崂山交界,面积大约为248平方公里。该规定自2020年7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7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颁布的《关于划定城阳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知》同时废止。

根据本报此前报道,于2019年12月31日颁布的《关于划定城阳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知》中,对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表述为:以区政府为中心,北至城阳与即墨交界、南至城阳与李沧交界、西至墨水河、东至204国道(城阳南枢纽立交以北段)与青新高速(城阳南枢纽立交以南段)连线。与最新《通知》对比可以发现,重新划定的调整集中在东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