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喷剂说明书内容不规范 青岛盛久医疗被处罚

2020-07-06 20:18 信网阅读 (45748) 扫描到手机

近日记者获悉,青岛盛久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久医疗”)生产的手口抗菌喷剂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内容不规范,标注与备案的有效期不一致,该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罚款盛久医疗伍佰元整。

据悉,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协查涉嫌经营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不合格的消毒产品的函》(编号:2020-002)提供的线索,对盛久医疗进行调查后发现,盛久医疗生产的生产批号为180601的手口抗菌喷剂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内容不规范,有效期标注为24个月,与该产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备案(有效期12个月)不一致。

盛久医疗该行为已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及第三十一条:“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根据以上两条规定,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6月29日依法对盛久医疗下达了青卫消罚字[2020]4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盛久医疗伍佰元整。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盛久医疗成立于2013年5月24日,经营范围包括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依据食药局和环保局颁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消毒产品(危险品除外)、口罩、暖贴(袋)、肥(香)皂、洗衣液的生产、销售(依据卫计局、消防局、质监局、安监局、环保局颁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化妆品等。

为落实,记者联系到了盛久医疗,得知记者的采访要求后,盛久医疗的工作人员回复称“不需要”后,便挂断了电话,拒绝了采访。

记者 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