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泄对前女友不满 济南一男子从10楼扔下变速折叠自行车

2020-07-09 14:10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阅读 (97254) 扫描到手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陈晨 通讯员 王继学

7月8日上午,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利用刑事诉讼远程提讯系统对一起高空抛物、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现年38岁的被告人翟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今年1月14日被刑事拘留,1月21日经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执行逮捕。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于今年4月15日向济南历下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同日立案受理。

检察院指控,2020年1月13日22时许,被告人翟某某为发泄对前女友宋某的不满,步行至济南市历下区洪山路某居民小区居民楼10楼宋某家门口,将宋某摆放在家门口的鞋架等物品无故砸坏,将宋某放置于走廊内的一辆变速折叠自行车从十楼楼梯间阳台口上扔至该单元门前小区公共道路上。被告人翟洪升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由济南历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令昌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前,孟令昌审判长认真阅读相关卷宗,详细了解掌握案情。

“被告人,公诉人向本庭提供了你与公诉机关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可依法从宽处理。该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不是你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的?”“你是否知悉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审判长问。庭审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保障了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了庭审功能意识。

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翟某某表示之前法律意识淡薄,现在非常自责和后怕,幸亏没有伤及其他人。被告人翟某某恳请法院对他从轻处罚,表示以后会努力学法,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