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备案指南来了

2020-07-10 14:0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763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鑫鑫

一、登记部门

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登记指南

1.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含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注册登记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办理注册登记。

2.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注册登记按照《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办理登记注册。

3.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后,应当及时登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向区卫生健康局变更备案信息或报送注销信息。

三、咨询电话

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局:

0532-86958607(原开发区大厅)

0532-86165012(原胶南大厅)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经注册,并完成卫生评价、消防验收等工作后可进行网上备案。

一、备案部门: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

二、备案程序和材料

(一)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通过 IE9 以上或其他主流浏览器登录:http://60.216.53.70:91/进行访问),在线填写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 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2.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场地证明;

3.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4. 评价为“合格”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5.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区卫生健康局在收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材料后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开展情况核实,对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提供备案回执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三)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后,应当及时登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向区生健康局变更备案信息或报送注销信息。

三、咨询电话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0532-8616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