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熟人社区”,新添13家“放心”农贸市场……青岛人,幸福加码!

2020-07-15 07:2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294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笑笑 王媛

迈出自家门,创建“熟人社区”!青岛将建设新型社区邻里中心

“居民上班社区上班、居民下班社区下班”,上班族无法参与一些社区治理的情况很快将得到有效改善。日前,青岛市民政局印发《青岛市建设新型社区邻里中心提升社区组织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建立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主体多元、功能完善、服务周到、互助友爱、智能高效的新型社区邻里中心。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可由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组织或社区志愿者等运营。开放时间要向夜晚和节假日延伸,鼓励有条件的新型社区邻里中心链接资源为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用餐、保洁、托管、家政等服务,加快形成社区“最后一公里”服务圈。根据方案,2020年,完成全市第一批新型社区邻里中心的评选,2022年底前实现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全覆盖。

方案要求,建设功能型社区。突出“邻里”属性,对已有和新交付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整合利用,重点对长期闲置不用的功能室进行升级改造或对新交付的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打造,除保留必要的行政办公区域外,尽可能多地把空间留给居民群众,做到服务场所最大化、办公空间最小化。新型社区邻里中心不需要加挂牌子,功能设置切忌照抄照搬,要充分考虑各年龄阶段、不同职业特点的居民群众需求和新时代社会发展需要。通过发放问卷、入户座谈、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吸纳居民群众的建议,有条件的社区可聘请社区规划师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进行优化创新。

建设服务型社区。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可由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组织或社区志愿者等运营。开放时间要向夜晚和节假日延伸,解决长期存在的“居民上班社区上班、居民下班社区下班”问题。推进“四社联动”,充分发掘、整合各类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适应新时代发展特点的服务。发挥平台效应,鼓励有条件的新型社区邻里中心链接资源为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用餐、保洁、托管、家政等服务,加快形成社区“最后一公里”服务圈。

建设互助型社区。通过开展居民群众期望的各类活动,引导周边居民走出家门、走进社区,以新型社区邻里中心为载体,相互认识、互帮互助;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自愿为社区发展提供人力、物力等资源,逐步建立社区居民互联网络和居民资源库,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打造新时代的“熟人社区”。

建设协商型社区。以新型社区邻里中心为平台,探索小范围快速协商和大范围全面协商相结合的新型社区协商模式。通过小范围快速协商,帮助居民群众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通过大范围全面协商,解决涉及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试点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形成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实现社区和谐稳定。

建设网络型社区。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社区论坛、微信、微博及其他应用程序,为居民打造线上参与社区活动的载体,逐步提升社区通过数字化、智慧化手段组织更大范围、更多居民开展活动的能力,形成网络“一呼百应”的社区治理新动能,提升社区应对风险的组织力和不断发展的凝聚力。

根据要求,各区(市)指导街镇、社区按照各自方案推进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建设。2020年度全市评选不超过10家新型社区邻里中心,评选不搞区市平均,由市民政局授予个性化新型社区邻里中心标识牌。

省级规范!青岛市民家门口新添13家“放心”农贸市场

14日,半岛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19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以下简称“规范化农贸市场”)名单公布,全省共有76家农贸市场进入名单,其中青岛市13家,位列全省第一。截至目前,青岛共创建两批共29家省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2020年,青岛将计划再创建15处。

在此次入选的13个农贸市场名单中,胶州市最多,有4个,其次是李沧区3个,城阳区2个,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西海岸各1个。

根据省市场监督局计划,2020年也是全省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已经开始,根据省局计划,今年青岛市将计划再创建15处。

半岛记者向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开展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是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由市场开办者依法开办,位于城区、社区内,以销售畜禽、果蔬、水产、粮油等各类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为主的农贸市场(含便民市场、社区市场)均可申报规范化农贸市场。按照创建考核评价标准,参与创建的农贸市场必须制度健全、场所规范、档案完善等,入市销售者必须亮证经营,并达到一定的卫生要求、检验检疫要求等。如,农贸市场按照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分区销售;市场开办者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可溯源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查验记录;食用农产品摊位柜台悬挂统一制作的经营信息公示牌;入场销售者销售设备或者设施干净卫生,并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等。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标准,认真组织做好创建工作,加强宣传培训,将方案下发至农贸市场的开办者手中。同时要求各区市,要组织参与创建的农贸市场认真学习标准要求,对照标准查缺补漏、补齐短板、规范经营,对参与创建市场进行跟踪管理,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凡参报必须达标通过。

对已完成创建的市场,实施动态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要充分体现引领带动作用,确保持续达到标准规定内容和要求,今年省局将对2018年公布的规范化农贸市场进行复评,对不能持续达到创建标准要求的,取消其命名并向社会公告。

延长到年底!山东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继续免征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就延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印发通知。我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根据通知,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职工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保待遇。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季、半年或年缴费。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通知要求,各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减免范围、减免时限和划型标准执行,确保各项措施准确落实到位,不得突破本通知的政策要求,不得自行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统筹考虑今年减免政策等因素,按程序调整2020年社保基金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