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撞多车肇事逃逸致一人死亡 司机被终生禁驾

2020-07-18 18:28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3925)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青交宣

2019年2月22日23时许,闫某宇驾驶鲁B牌照小型普通客车沿即墨区辽河一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万科朗润园小区南门处时,与停放在路北侧的多车发生碰撞,后又与跨坐在二轮摩托车上的曾某及行人周某凯相撞,造成多车车损,曾某受伤及周某凯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其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弃车现场逃逸。当日下午,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闫某宇被即墨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经勘察认定,闫某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系事故全部过错,并且该又在发生事故后弃车逃离事故现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即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同时,被青岛市交通警察支队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