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女子走在路上惨遭行车溅水 律师:可索赔

2020-07-24 14:2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3154)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洪智 实习生 孙平

近日,岛城降水天较多,市民纪女士拨打半岛热线96663反映,“飞车溅水”现象仍不少,她自己就是一名受害者,希望以此提醒各位车主雨天文明驾车。

据纪女士介绍,19日下午,她行走在重庆南路鞍山二路路口青岛市机械技术学校附近,突然被一辆白色轿车溅了一身水。“当时积水很深,大约有20厘米,附近古力冒溢,积水中有一些大小便,一辆白色轿车看见我后,向我加速驶来,我的脖子以下全部溅上了脏水,由于上衣是防水材料,粘上的脏东西比较少,但是裤子和背包几乎沾满了脏水。”纪女士表示,这辆车的车牌号是鲁B××612,她希望这名车主能够向她道歉。

据了解,对于司机的“飞车溅水”行为,有律师认为,只要司机的溅水行为对行人造成了利益的损害,行人就可以向溅水的司机索赔,这属于民事侵权的一种。

据2018年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官方微博“基地公安”消息,针对2018年5月16日以来一男子雨水中故意驾车飞溅行人的视频,警方已将视频中驾车男子韩某某及同车视频拍摄人员王某某查获,落实了相关证据材料,全面查清了事实,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韩某某、王某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5日、7日的处罚决定。此外,韩某某涉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由东营市交警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