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行业协会商会设立标准:取消登记现场勘查 放宽登记限制

2020-07-24 14:5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949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笑笑

7月23日,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的意见,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的设立标准,放宽了行业协会商会登记限制,简化了登记流程,取消了法人变更和注销登记审计收费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换届事先报批制度等。

意见中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的设立标准。行业协会商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自愿结成的社会团体法人。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具有所在地的行业代表性,其主要功能是为会员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制定行业标准,进行行业统计,开展行业培训,加强行业协调,促进行业自律;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等。

落实直接登记政策。行业协会商会由所在地行政审批部门负责登记,民政部门依法管理同级行业协会商会。发起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直接向行政审批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及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领域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除外。

放宽行业协会商会登记限制。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国家现行行业分类标准设立,也可以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允许同一行业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或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对目前尚未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青岛市经济发展需要的一些特殊的、边缘的、交叉的、跨行业的新型行业组织,经行政审批及有关部门充分论证后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可以实行“一业多会”。发起人在本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发起人和会员组成不重叠、不增加会费负担的前提下,可以成立2-3个业务领域相近的行业协会商会。

同时,简化登记流程。取消登记现场勘查,行政审批部门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或者修改章程的,行政审批部门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行业协会商会需要注销的,行政审批部门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取消法人变更和注销登记审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报告审计,行业协会商会可以在行政审批部门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的单位中选择审计机构,费用由行政审批部门承担;行业协会商会已经自主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开展审计业务的,费用由行业协会商会自行负担,行政审批部门对审计结果予以采信。

取消行业协会商会换届事先报批制度。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候选人名单于选举会议召开30日前,征求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意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选举结果于换届选举结束3日内,通过青岛民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换届选举结束30日内,将有关材料报民政部门备案。

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行业协会可以通过收取会费、接受捐赠、开展服务等途径,筹措活动经费。制定、修改会费标准,需按程序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会费标准不得超过4档,且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标准。经费使用应当限于行业协会商会章程规定的范围,并接受会员、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法人治理体制。健全以行业协会商会章程为核心,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原则,行业协会商会一般吸收在本地区有代表性的企业会员,防止吸纳同一企业“多头入会、重复入会”,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会员行为。

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级评估。科学设定评估指标,将党建、信息公开、会员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评估内容,采用第三方独立评估运作模式,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独立评估。等级评估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推送,并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工作重要依据。

此外,提高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服务效率。实现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年报、换届等业务网上办理,健全完善信息数据库,推行行业协会商会信息网上公开与网上查询。发改、行政审批、民政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建立登记管理及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执法检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投诉举报查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