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拾零,见证大事件骑车得缴税

2020-08-02 22:2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95712)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悦

自行车的功能在现在看来似乎主要是交通工具,殊不知,在它刚刚出现在大街小巷时,可起着重要的作用。翻看档案资料,可以看到各个机关单位都将其纳入“公车”的行列。而且,还得缴税。

早在1924年6月,胶澳商埠警察厅就发布了一道《台东区警察署关于自行车巡逻队成立的呈文指令》,在街头看到一对身着制服的自行车队伍出现,就说明是警察巡逻。同年同月,消防队将“白人遗交自行车添置消防器具物品”。上世纪30年代,随着自行车产量的增加,自行车的应用也更为广泛,警察使用自行车还出台了正式的规则,明确规定只有在“巡逻、追捕、紧急事项、递送公文”等情况下才能使用,而且得“服装整齐、态度庄严、排列有序”。

在翻看老照片时,半岛记者发现自行车定格很多重要的历史瞬间,比如日德战争爆发时,德国油库被日军击中的瞬间,两名德国士兵推着自行车出现在了画面的前端,他们的身后,是焚烧的烟尘。

1919年“五四运动”在北京爆发,游行队伍高喊“还我青岛”的口号,队伍的前列就有推着自行车的游行者。

1937年8月14日,德县路事件的发生暴露了日本侵占青岛的阴谋:五六名日本水兵走到德县路圣功女子中学附近时,突然遭到两名骑自行车男子的枪击,致两名日本兵身负重伤,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仅仅5分钟,日本海军借口两名士兵遭枪击而进入临战状态,10余艘军舰开进前海,炮口对准市区,并有4艘已驶入大港停泊,日本军队征集20余辆汽车集中在海边,以备载运人员武器等”(《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纪实》),“贼喊捉贼”的伎俩昭然若揭。

当年为了便于管理,自行车还需办理号牌缴纳车捐,1937年3月27日的《整理自行车捐办法》就明确规定,公私立学校学生乘用自行车“减半纳捐”;“海军方面所有公用自行车请领牌照,所有牌照费及车捐得一律豁免”;“公安局及保安队公用自行车亦得免缴捐款”;“市府及所属各机关用车以前有未经纳捐者,此后须一律照章领牌纳捐”……不过,后来很多单位都曾申报公车免捐。

相信很多市民熟悉一种绿色自行车,就是邮差送信的专车,另外还有电影院的跑片人等,自行车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各个行业,成为市民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青岛市里还曾举行了各种自行车公路赛,强身健体,又乐趣无穷。

到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自行车作为结婚的“三大件”之一,更是成为身份的象征,计划经济时代,能够买辆价值一百多元的青岛的“大金鹿”不是易事,何等荣耀?

如今,因为交通工具的演进,自行车逐渐退出青岛的历史舞台,现在街头上的自行车和共享单车数量也少于国内的各大城市,丘陵地貌,电动车和汽车更省劲儿。不过,大飞轮在青岛街头疾驰的过往值得回味,无数美好的记忆留在记忆之中,萦绕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