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结事了”向“事了案结” 莱西法院法官这样做

2020-08-08 11:29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90547)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王旭东 庄晓静

两年前,李某夫妇离开老家到莱西市店埠镇流转承包了一片土地种植葡萄。创业初期,因资金不足,夫妻二人便从农商银行借款10万元,并按约支付利息。去年9月,因葡萄园扩大规模致资金紧张,农商行多次催要借款无果,便诉来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没有简单地按照程序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而是来到葡萄园现场查看,了解到李某夫妇确因葡萄园扩大规模而暂时资金短缺,非恶意拖欠借款,遂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争取农商行的理解支持,最终农商行同意李某夫妇在年底前分三期还清欠款,为夫妻二人争取到宝贵的缓冲期。

这不是法院以“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理念调处的第一起案件。据法官介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法官办案从“案结事了”向“事了案结”转变,法官不再单纯依据事实定性作出裁判,而是更多关注如何将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的转变,使当事人更加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莱西法院也因此获得了更多的好评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