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一葡萄大棚造成邻居土地减产 人民调解员深入田间地头化解矛盾

2020-08-16 18:5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7767)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孙建

赵某水、赵某是平度古岘镇某村村民,二人的口粮地南北相邻。2018年9月,赵某为增加收入,投资十余万元建起了葡萄大棚,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改善。赵某水的口粮地位于该葡萄大棚北面,因大棚高达三米,又离双方地界较近,影响了赵某水土地的采光通风和排水,导致了其农作物减产,收入减少,双方产生纠纷。经村委,社区调解未果,原告赵某水于2020年6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赵某将大棚南移、降高,直至不再影响原告采光排水,并赔偿2019年以来的损失。

2020年7月22日,古岘镇东部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王传新接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通知对该起案件进行调解,王传新深入田间地头研究纠纷源头,考虑到二人系同村村民,且属地邻,如果处理草率,容易激化矛盾,影响邻里和谐。

8月5日上午,王传新来到村里约两位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起初,原被告双方均有抵触情绪,赵某水认为大棚遮光且导致排水不畅致使自己种植的农作物大幅减产,每年损失要几千元;而赵某则认为大棚改建要花费好几万,如果改建,自己的损失更大。经过一上午的调解,王传新不断地释法析理,双方态度均有所松动,同意调解解决,原告赵某水不再坚持要求赵某改建大棚。

当日下午,王传新再次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就大棚遮光农作物减产带来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进行调解。赵某愿意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赵某水所要求的每年5000元的赔偿确实过高,而改建大棚的损失又过大。经过共同努力,王传新结合当地收入情况,进一步平衡了双方利益,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赵某不再设置高阻水岭,赵某每年赔偿赵某水1000元,于每年的6月30日前结清。赵某水不再要求赵某拆除或改建大棚,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