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两男子租来5辆车 非法抵押获利35万余元

2020-08-19 15:57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3537)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王斌

8月19日,半岛全媒体记者从市北警方获悉,近日,通过深度研判,缜密侦查,公安市北分局水清沟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金额高达35万余元。

陈某某接受审查

吕某某接受审查

2020年7月9日,青岛某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武先生将公司的一辆黑色奔驰车出租给一名叫吕某某的男子,租期一个月。8月9日,租期届满武先生欲收回车辆时,却发现车被吕某某抵押给他人。现车主刘先生称吕某某是以155000元的价格将车抵押给自己的,钱已经给了吕某某,车就是自己的了。三人因车辆和钱款归属争执不下而拨打110报警。公安市北分局水清沟派出所受理此案后,办案民警初步判断:吕某某以公司名义伪造车辆抵押手续,在原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抵押给他人获利,涉嫌合同诈骗,遂对吕某某资金来往及其他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信息研判、走访调查,办案民警迅速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和此案另一嫌疑人陈某某的活动轨迹和犯罪证据,遂于8月11日将两人成功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吕某某(男,28岁,河北人)为青岛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7月9日,嫌疑人吕某某通过网络找到武先生经营的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黑色奔驰车,之后吕某某伙同其朋友陈某某(男,34岁,安徽人)伪造整套车辆抵押手续,将车以155000元的价格抵押给市民刘先生,钱款被二人挥霍。

经民警拓展线索、深挖细查,掌握其他证据显示:自2020年6月5日,吕某某与陈某某利用自己公司挂靠车辆对外出租之机,通过伪造抵押手续等材料,在原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将3辆挂靠在自己公司对外出租的车辆抵押给他人,共获赃款7万余元。另外吕、陈二人还从其他车辆租赁公司租来别克GL8商务车一辆,用相同手段伪造手续抵押出去获利12万元。

在大量翔实的证据面前,吕某某和陈某某对其伪造材料进行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二人自2020年6月萌生了利用伪造手续抵押车辆骗取钱财的不法念头,并一拍即合,结伙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两个月内,二人先后抵押上述5辆车共获赃款35万余元,赃款均被二人用于购物、娱乐消费挥霍。

目前,吕某某和陈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市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陈某某指认诈骗车辆

吕某某指认诈骗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