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永旺东泰销售发霉变质食品 被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通报

2020-08-20 14:37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80803)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媛

20日,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报,青岛永旺东泰被曝销售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目前,本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本次抽检对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罐头、餐饮食品、方便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和速冻食品共10大类食品1068批次样品进行了采样检测。被通报的20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4大类食品,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20批次不合格食品中,青岛占1例。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信息显示,青岛市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岛锦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通报将青岛永旺销售不合格食品归属为“微生物污染问题”。通报另附文件指出,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产品受霉菌污染后会腐败变质,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霉菌的检测结果不得超过25CFU/g。

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截至记者发稿时间,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济南市济南华联家园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经八路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维尔康三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维尔康4号后腿肌肉(猪肉),磺胺类(总量)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日照市五莲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汤树明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日照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

(三)烟台市蓬莱振华商厦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寿光耿平蔬菜合作社的菜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潍坊市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坊子中百超市销售的短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泰安市宁阳县杜建利商店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泰安市东平县林恩元水果超市销售的鲜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菏泽市单县方坤工业品有限责任公司环亚商城府东店销售的牛肉,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八)菏泽市单县辛格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肉,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临沂市罗庄区肖家饭店销售的糖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滨州市滨城区壹加壹旋转小火锅店销售的标称为泰安市岱岳区山口弘洋酱菜厂生产的糖醋蒜,纽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潍坊市奎文区东关老重庆麻辣烫酒店销售的糖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曲阜市滋香毛肚火锅店销售的标称为临沂市河东区味源食品厂生产的白玉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淄博市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五里桥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尊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色萝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日照市日照好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面包,经日照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发现,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日照市日照好麦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德州市庆云县欣荣副食品销售中心销售的标称为济南港辉食品有限公司历城分公司生产的豆小沙面包(烘烤类糕点)和蓝莓味面包(烘烤类糕点),菌落总数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德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青岛市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岛锦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威海市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悦悦超市销售的标称为烟台市鼎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鬼花生仁(分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临沂市沂南乐福零售商店销售的原味瓜子和五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