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组织涉危企业召开新《固废法》宣传培训会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观摩

2020-09-02 14:18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7008)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红梅

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正式施行。为依法做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当天,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组织全区涉危工业企业和重点汽修单位,召开新《固废法》宣传培训会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观摩。

李沧分局法制人员从新《固废法》修订的内容、制度、措施、执法重点以及法律责任等层面进行了全面剖析,对比了新旧《固废法》的不同,同时结合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引用具体法律条文对产废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进一步加深了企业对新《固废法》的认识和理解。

接下来,分局执法人员着重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项进行了讲解,要求在继续做好管理计划、申报登记、标志标识、贮存管理、合法转移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责任制度、应急演练、业务培训等方面内容建设,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最后,全体参会单位人员到青岛啤酒二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进行了现场观摩学习,执法人员针对企业提出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疑答惑。现场观摩与培训内容相结合,进一步加深了相关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认识程度;从标杆企业查找自身差距,明确了整改提升的方向和方法;是一次结合实际实事求是、积极落实企业帮扶指导措施的有效实践。

“新《固废法》体现了新形势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成功经验,突出问题导向,回应公众期待,满足实践需求,健全长效机制,制度规范可行,是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宋其鲁指出,各有关企业和单位要深刻领会《固废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加强学法,严格守法、执法,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加强固废规范化管理,加强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