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亿能源发布供热缴费通知 自9月1日起收取供热费

2020-09-02 17:0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3505)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鲍福玉

9月1日,东亿能源微信公众号发布供热缴费通知,今年冬天供热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4月5日,为使市民在本采暖季能享受安全、温馨、优质的服务,根据青岛市相关供热规定,该公司定于自9月1日起收取供热费,请居民用户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缴纳供热费。此外,如本采暖季准备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包括第一次用热)的居民用户,请务必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30日(10月16日)前,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持房主有效证件,到客服中心或所属区域供热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如原用热户未按规定申请停热,将视为正常供热。

供热缴费

居民用户请持供热《用户信息卡》或用户卡号缴费,代收费渠道及方式如下:

微信缴费流程

扫一扫→关注“东亿能源”→在线办理→我要缴费→输入6位 “用户卡号” →点击“查询”→确认并绑定→点击地址 →缴费;请凭手机“微信支付凭证”于交费一周后、三个月内到东亿供热客服中心打印发票

微信支付→生活缴费→供暖费→青岛东亿供热管理有限公司→输入6位“用户卡号”→立即缴费,请凭手机“微信支付凭证”三个月内到光大银行任意网点打印发票

支付宝缴费流程

支付宝→生活缴费→更多缴费→选择城市为(青岛)→暖气费(缴费单位为“青岛东亿供热管理有限公司”)→输入6位“用户卡号”→确定交费,请在交费后三个月内到浦发银行任意网点打印发票

银行缴费方式

不知道用户信息卡号的用户,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或所属供热服务站咨询用户信息卡号,然后再缴费。

居民用户于9月1日开始缴纳供热费,按相关规定应于11月15日前一次性全额缴纳,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交费的用户,对具备停热条件的,逾期无故未交热费的用户,供热单位有权不予供热;不具备停热条件的欠费用户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滞纳金。

据青崂价格【2008】1号文件,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为30.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据青崂价格【2009】4号文件,其他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34.79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供热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