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产不合格品 青岛卡乐贝迪商贸被行政处罚

2020-09-03 16:33 信网阅读 (292325)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因生产不合格品 青岛卡乐贝迪商贸被罚

近日,记者获悉,青岛卡乐贝迪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My LoveKids的115/120规格的休闲裤在2020年2月20日被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其纤维成分项目不符合GB/T 29862-2013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青岛卡乐贝迪商贸有限公司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主管部门对青岛卡乐贝迪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就青岛卡乐贝迪商贸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上述规定,在2020年8月7日,青岛卡乐贝迪商贸有限公司被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处货值金额1.5倍罚款517.5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50.15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核实该案,记者拨通了青岛卡乐贝迪商贸有限公司企业年报电话,对方工作人员于女士表示该处罚全部处理完毕。“当时是由于偶然因素被抽检到的产品才出现了不合格的情况。现在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我们公司的业务已经全部停掉了。”于女士表示。当记者向对方提及具体是何原因停止公司业务时,于女士称不方便透露。

记者还联系到了对该司进行执法的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也证实了该案。信网记者 赵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