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多措并举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020-09-10 20:5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542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高晓飞 通讯员 宋建敏

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更好地服务市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认真抓好“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做到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可控。对事关生态环境安全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项目,严格审批监管、守好底线。实施分类管理,通过制度创设、流程再造,强化分类施策,对量大面广、生态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优化审批流程。

二是强化“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理念。把自检自查与立行立改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问题查深、挖透、改实,全面破解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着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

三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打造高质量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队伍。环境影响审批工作涉及的领域广泛,要求掌握较全面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为适应工作需要,除参加局大讲堂培训以外,通过日常信访处理、项目审批、专题研究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审批质量、提高审批效率。

下一步分局将结合市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重点改革任务要求,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继续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