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墨街头摆摊卖货还给车牌套个塑料袋 男子故意遮挡号牌被记12分

2020-09-12 18:0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276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9月7日下午5时许,即墨交警鹤山路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举报一辆遮挡号牌的白色suv车辆停放在流浩河三路一农贸市场外,要求查处。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车前牌用一红色塑料袋包上,后牌直接随升起的后备箱悬在半空,车主正在车后卖货。

经询问,男子于某某为了在人流量大的路段卖货,但又苦于路上有违停抓拍,一时脑洞大开,将车辆的前牌用红色塑料袋挡住,后挂牌的后备箱升起,自己感觉这下妥妥的安全了,在路边正儿八经的摆摊卖货。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2款规定,于某某因故意遮挡号牌行为将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