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卖“有毒”减肥食品 莱西男子获刑一年三个月

2020-09-12 20:5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0887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莱西男子代某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未向供货方索要任何关于所售卖减肥食品的合格证、说明书等凭证的情况下,采取隐匿真实身份信息发货的手段,通过微信号在网上销售俏SO网红压片糖果、纤姿SO综合果蔬糖果片等具有减肥功能的食品,销售额为41353.8元。经鉴定,代某所销售的减肥食品中均含有不得检出的有毒、有害物质西布曲明。2019年11月6日,代某接莱西警方通知后自行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代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形下,明知俏SO、纤姿等减肥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仍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签字具结、积极退赃并能缴纳罚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代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五千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