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 提高保护湿地的意识和能力

2020-09-18 21:5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9367)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雪莲

1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市人大常委会对青岛市科技创新工作监督推进情况及对《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青岛市科技创新工作加快发展,助推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取得新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对青岛市科技创新工作开展了系列调研。

在看到科技投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科技型企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发现了创新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科技成果转化路径不顺畅、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不完善等制约发展的瓶颈和问题。

为加快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要树牢创新引领发展理念,构建协同联动新格局,以“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契机,找准科技创新发展的定位和战略方向,引领经济社会各领域创新发展。要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动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高新技术赋能产业发展,以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并进发展。要优化科技投融资体系,构建多元化科技金融格局,进一步扩展融资渠道,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吸引更多创投风投资本聚集。要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要夯实创新发展平台,彰显科技资源集成优势,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度,提高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质量水平。

此外,今年7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青岛市实施《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存在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湿地分级分类和名录管理落实不到位、湿地执法及监管监测能力不足等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从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高度,普及湿地保护知识,弘扬生态文化,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市民依法保护湿地的意识和能力。要依法完善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提高协调机制层级,完善工作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将《条例》有关监督检查、信息告知和共享、联合执法等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形成湿地保护工作合力。要尽快公布湿地名录并确界立桩,明确全市湿地范围和边界,公布湿地名录并实地设置保护标志和界桩,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湿地,应明确为重要湿地,通过设立湿地公园、保护小区等落实管护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管护措施。要加强湿地保护能力建设,加强监测工作,建立专业化的湿地保护执法队伍,探索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的制度措施。要实施好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湿地保护职责,切实依法管理好、保护好青岛市宝贵的湿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