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诸城!三名男子在微信群内恶意辱骂交警,被拘留7日!

2020-09-22 17:37 诸城交警阅读 (46095) 扫描到手机

近年来,挑衅警察执法权威、辱骂警察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威胁到警察的人身安全,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总有人觉得:挑衅辱骂警察能有多大的事儿啊?

今天小编就以案说法,希望大家认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案情经过

近日,有市民举报在我市一小区业主微信群内,有人公然辱骂交警,言语不堪,城关派出所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经核实,该小区内确实有人在被交警贴罚单后心生不满,并在业主群内发表了不当言论,派出所民警很快锁定了违法嫌疑人并依法进行传唤。违法嫌疑人王某、刘某、卢某对辱骂交警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4项规定,对王某、刘某、卢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的行政处罚。

小编提醒

依法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是国家赋予公安交通警察的神圣职责。我们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对交警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如对交警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大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正当途径提出。

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寻衅滋事、辱骂公安民警、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袭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