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校园欺凌说“不” 山东拟出台举措加强校园欺凌防治

2020-09-24 22:0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0324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金震 郝春梅 刘恺琦

23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拟制定更为细致的举措从多方面防治欺凌,此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点赞。此前,半岛都市报联合山东省校园欺凌防治研究中心,题中之义便是聚焦校园欺凌问题并普及校园欺凌防治知识。那么,遇到校园欺凌后到底如何处理,校园欺凌应该如何有效预防,记者9月24日进行了详细采访和了解。

校园欺凌多数都能“找到出处”

看到省教育厅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小学五年级学生的家长王女士表示,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确实很有必要,“很多校园欺凌时间在爆发出来,引起关注,甚至引发恶性事件的时候,其实都已经存在了很久了,很可能已经成为一种涉事学生之间的相处模式”,王女士表示,哪些孩子容易受欺凌,哪些孩子会欺凌别人,很多有经验的老师都能看出来,有的能够采取有效的方法来引导,但有的却可能干预不足,甚至无能为力。

王女士说,自己的孩子班上就有一位学生几乎将全班同学都欺负了一遍,“一点小事就会把同学的文具、用品弄到地上,动不动就跟同学打架,观察孩子的家庭状况以后发现,父母在孩子的成长中参与较少,都是老人在带孩子,老人又过于偏袒、溺爱孩子,生怕孩子吃一点亏,受一点委屈”,经过多次事件以后,家长们发现,孩子的父母行事风格也跟孩子很像,“确实是跟家庭教育有很大的关系”,不过,王女士表示,班主任老师多次叫家长到校谈话,沟通交流以后,之前的状况也有所改善。

说起校园欺凌的话题,向来是学校教育的重要方面,相关工作均已融入日常教育。记者从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青岛学校了解到,校园安全和防欺凌教育是很重要的内容,学校专门开设了一个学生教养课程,其中就包括了倡导友爱相处、互相包容。学校每天中午专门拿出15分钟,以微课的形式进行专题讲解。作为这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合肥路小学新学期开学后,暂时与初中部共用校园。为此,初中部开展爱护小学生的教育,由高年级带领一年级融入校园,引导初中生在校园关爱弱小,杜绝出现校园欺凌的现象。校园防欺凌也需要家长深度参与进来。

家庭冲突越多,子女越容易欺凌别人

山东省校园欺凌防治研究中心已落户青岛,作为省内唯一一个校园欺凌防治研究中心,依托青岛大学开展系列研究。半岛都市报联合该研究中心在半岛新闻客户端开设校园欺凌防治专栏,聚焦校园欺凌问题并普及校园欺凌防治知识。研究中心随机抽取我省某市多所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学生7万余人进行问卷调查,对目前中小学校园欺凌现状进行摸底调研。调查结果显示,中小学校园欺凌中,躯体欺凌的发生率为1.5%,关系欺凌的发生率为5.3%,言语欺凌的发生率为10.6%。其中,中小学言语欺凌问题较为严重,需要重点关注6年级和9年级等毕业年级学生受到的各类欺凌情况。随着年级的增长,做出校园欺凌行为学生的比例存在着增加的趋势。

研究中心在一项调查中发现,受到校园欺凌的学生中,成绩等级为差的学生占比较高;是否做出校园欺凌与其学习成绩无显著关联。另外,性别与学生做出校园欺凌行为也存在关联,即男生比女生做出更多的校园欺凌行为。调查还从家庭、班级和学校等层面探索了与学生做出校园欺凌相关的因素。 “我们前期调查发现,学生做出校园欺凌行为或者受到校园欺凌与其曾经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或者旁观到家庭暴力的经历有一定的关联。”山东省校园欺凌防治研究中心科研人员介绍。根据研究中心此前调查,在家庭层面中,父母和长辈冲突越多、父母间躯体暴力越多,子女越可能做出校园欺凌行为;在班级层面中,学生受到教师的支持越多,做出的校园欺凌行为越少;在学校层面,学校中公平、友好、规则清晰、重视学生多元发展的学校氛围能有效减少学生做出校园欺凌行为或者成为校园欺凌事件受害者的可能。

【观点】

校园欺凌行为发生前一定有苗头

“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包括身体上、言语上等多种类型。”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青岛学校执行副校长陆桂英认为,校园欺凌防治首先要建立起学生的正确认知,让学生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现阶段,德育工作者有这个意识,但有的学生和家庭对这个概念还比较模糊,除了打架这种比较显性的行为外,还应该注意一些隐性的行为。第二个方面是学生的心理疏导要跟上,有一些校园欺凌实际是非理性的,由于情绪管理失当造成了冲突,引发了一些校园欺凌,在这种情况下预防性的疏导尤为重要。她认为学生也要有后果意识、法律意识,要明白倘若越过规矩的“红线”,甚至可能会触犯到法律。

“这份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强化了学校的主体责任,对于学校的防治和处置有了很多具体的措施和要求,很有针对性”,省人大代表、市南区第二实验小学校长毛小园表示,征求意见稿强化了风险防控,从制度防范和隐患排查等方面确保校园欺凌行为能够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这三个早特别有必要,因为校园欺凌不是突发的,完全有别于校园里的意外伤害或者意外事件,校园欺凌行为发生以前一定有苗头,因此发现和排查就特别有价值,不但能够降低出事以后的各项处理成本,更为关键的是,这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很重要。”毛小园认为,以前对学校的监管责任提的很多,但对家长和学生的责任落实并没有具体措施,这个措施明确提出了家长的监护责任,比如要求家长陪同学生抄写规定等,看上去很有趣,但其实就是要求家长和学生共同接受教育。

重视学生在校园欺凌防治中的作用

山东省校园欺凌防治研究中心科研人员表示,该征求意见稿“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以前说到校园欺凌,更多的是政策层面的方案,这次的措施明确了学校在校园欺凌防治中的具体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有助于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更好地的实施”。

该科研人员表示,征求意见稿强调了学校、教师和家长在校园欺凌防治中的职责,还要重视学生群体在校园欺凌防治中的作用。防治校园欺凌的主体是学生,学校、老师和家长做了很多,这是外源性力量,比在还起到重要作用的是学生对于校园欺凌的态度和旁观到校园欺凌时候的行为,“如果所有学生对校园欺凌都是零容忍的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欺凌者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因此措施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学生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教育和引导,重视学生群体在反校园欺凌中的重要作用”。山东省校园欺凌防治中心科研人员表示,校园欺凌需要四位一体的防治,家庭、社会、学校和学生缺一不可,需要关注到学生本身对校园欺凌的态度和旁观到校园欺凌行为时的行为做法,不为欺凌者叫好,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校园欺凌防治的主体是学生,真正起作用的也是学生”。

另外,该科研人员表示,校园欺凌行为的处置方面,有学校层面、家长层面、学生层面的处罚措施。此外,还可以从学生角度出发,建议学校、老师和家长处理在欺凌问题时,在促进双方关系正常化方面多做一些工作,“同在一个班级和集体当中,欺凌者被处罚以后,后续很可能进行更加变本加厉的欺凌,需要从学生长远发展角度出发,促进伙伴关系正常化”。

【征询】

突发欺凌必须三小时内上报

征求意见的校园欺凌防治若干措施中提到,学校突发欺凌事件后,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教育、公安部门;属地教育部门在3小时内电话报告、12小时内书面报告上一级教育部门。发生性质极端恶劣欺凌事件,可直接报告省级教育、公安等部门。每学年组织家长、学生与学校签订防范校园欺凌承诺书。

在压实家长监护责任方面,发生欺凌事件后,学校要立即告知并要求实施欺凌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向被欺凌学生或家长赔礼道歉,并协商妥善解决办法。实施欺凌的学生及家长要向学校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进行检讨,家长陪同学生抄写学校有关规定,共同接受教育。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不予配合或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学校主动邀请公安、检察机关协助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将欺凌行为纳入学生综合评价。对义务教育阶段有欺凌行为的学生,学校要视其轻重情况在操行评价里有记录,高中阶段学校据此做好防范预案。依据欺凌行为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将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未成年学生,按有关程序转入专门学校进行矫治。

此外,各级教育部门要常态化中小学校欺凌防治督导检查工作,把校长第一责任、分管副校长领导责任、班主任直接责任等落实情况,作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重要依据。对每学期发生2起及以上欺凌事件的学校,应调整学校主要领导岗位,约谈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同志;对每学期连续发生2起及以上欺凌事件的市,进行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