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提取公积金怎么办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详细答复

2020-09-27 15:19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80740)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近日,有网友询问离职提取公积金要符合什么条件、如何操作,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了详细答复。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当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届时,市民可登录青岛住房公积金网,在线注册网厅个人专业版,登陆后先在“借记卡变更”一栏关联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结算银行I类借记卡,确定联名卡或借记卡状态为正常,然后点击“归集业务办理”菜单中的“非本市户籍销户提取”按钮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