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制定出台《青岛市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

2020-10-01 18:3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0343) 扫描到手机

为加强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和利用,预防和控制农业废弃物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近日,青岛市制定发布政府规章《青岛市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在总结本市农业废弃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将农药包装废弃物、肥料包装废弃物、废旧农用薄膜、病死畜禽、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蔬菜尾菜等七类农业废弃物一并进行规范管理,推动农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疏堵结合、因地制宜的思路,规范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和利用。对于积存在田间地头、回收主体不明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在总结原有工作方式的基础上,明确由政府委托回收服务机构负责回收。统筹农药包装废弃物、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用薄膜的回收网点布局,建立网格化回收体系。明确农业投入品的经营者、使用者回收责任, 建立农用薄膜使用台账、回收台账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明确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鼓励和支持对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进行综合利用,加强对蔬菜尾菜的回收、处置。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农业废弃物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加强农业废弃物管理,是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有关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农业废弃物管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将于2020年11月1日实施。(青岛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