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男子无证酒驾去要账还和债主争执厮打 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2020-10-09 14:3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3123)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华敬方 通讯员 吕秀丽 邵回春

驾驶证被注销,车牌也被注销,在无有效车牌和驾驶证的情况下,即墨男子袁某仍敢酒后驾车去要账,要账的过程中还与对方争执厮打。民警在处理纠纷时,发现了袁某无有效牌证的酒驾行为。日前,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袁某危险驾驶案宣判,被告人袁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已经年近五旬的袁某,已经三次获刑,合计刑期达到8年零六个月。2012年3月14日,袁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他持有的C3驾驶证也因为服刑期间到期没有更换而被注销。袁某获释后,购买了一辆面包车,但是这辆车一直没有年审,车牌被强制注销了。

案发当天20时左右,袁某忽然想起李某还欠自己六百元钱,他认为李某当时应该已经发工资了。虽然李某说钱不凑手,袁某还是驾驶自己的面包车,叫上一位朋友一起去要钱。在寻找李某的过程中,袁某先后喝了两场酒,一直喝到当天23点左右。醉酒的袁某拉着自己的朋友还有半路一起喝酒的酒友,将车开到李某家门口并给李某打电话说已在家门口等着他。一会儿李某骑着电动车回来,袁某很冲动和李某争执起来,继而发生厮打。李某报警后公安很快到达现场,袁某经抽血检测,其血样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3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发后,袁某和同行人员妄图用谎言逃避法律制裁,经过调取多点位视频监控,证实了袁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