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范围 2021年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要这样做

2020-10-17 13:08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668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金震

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对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增设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类,鼓励省际间联合组织省级统考,扩大省级统考专业范围。鼓励高校进一步减少艺术类校考专业范围。进一步提高相关考生的专项测试要求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部分艺术类专业组织现场考试

应先初选以控制现场考试规模

教育部要求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科学制定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包括招生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方式、考试科目、防疫措施等有关要求。要为考生提供更多考试便利,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增设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类,鼓励省际间联合组织省级统考,扩大省级统考专业范围。鼓励高校进一步减少艺术类校考专业范围。

自疫情发生以来,线上考试进入人们视野。2020年部分高校在艺术类专业校考中,结合专业考试内容和特点,试点了线上考试方式,取得积极成效。教育部要求,有关高校要认真总结2020年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线上考试工作方案。相关考试可采取“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方式(即现场录制本人作品并提交,考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分),也可通过实时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考核。

当然,部分艺术类专业确实需要现场考试,为此,教育部要求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高校部分艺术类专业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应使用相关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的考生再组织现场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鼓励高校在初选时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养考核。有关高校现场校考规模及其他考务安排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高校要积极落实校外评委制度

有条件高校校外评委可占半数

教育部要求严格考试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结合学校选拔定位,研究确定本校校考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并及时公布审核结果。要加强对考生校考报名信息和高考报名信息、人口信息的比对,加强对考生所持相关证书真伪的鉴定,不得降低报考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考评人员遴选标准,要探索建立特殊类型招生考评人员信息库,扩大评委遴选的地区和高校范围。高校要积极落实校外评委制度,校外评委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三分之一,有条件的可扩大到一半以上。每组评委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有条件的高校可进一步增加评委人数。严禁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牟取不正当利益。

要认真落实诚信考试制度,在考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作品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要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措施,严防考生替考。特殊类型现场考试一般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应配备身份识别、防作弊、考试监控等设备。严禁高校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通过“只报名、不考试”等虚假考试方式圈定合格生源。

已公布录取规则不得随意调整

完善高校专项测试申诉仲裁机制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执行中不得调整已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要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相关考生的专项测试要求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改革前的相应要求。中央部门高校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逐步提高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高校应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及时公布有关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办法和相关考生信息,未经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各地各高校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特殊类型招生专项测试申诉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高校要成立仲裁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原则上由学校聘请相关领域的校外权威专家组成。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高校、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将按相应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