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用品不符合标准 青岛芳子美容两家店被处罚

2020-10-21 09:28 信网阅读 (129106)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公共用品不符合标准 青岛芳子美容被处罚

信网10月20日讯 近期,崂山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分别来到了深圳市芳子美容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六十分公司和七十二分公司,发现两店均存在由于使用的公共用品不符合标准,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崂山区卫生健康局对以上两店进行了处罚,分别罚款500元。

据悉,执法人员于7月13日来到了芳子美容六十分公司检查,发现该单位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可重复使用拖鞋进行卫生检测。芳子美容六十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7月30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来到芳子美容七十二分公司进行采样,并委托青岛市市内装饰行业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检测。8月4日,青岛市市内装饰行业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芳子美容七十二分公司的公共用品用具调制碗细菌总数实测值为420 CFU/25cm2 ,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标准。芳子美容七十二分公司该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70[轻微。],崂山区卫生健康局于10月13日,依法对芳子美容六十分公司下达了青崂卫公罚字2020第〔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芳子美容七十二分公司下达了青崂卫公罚告字2020第〔02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以上两店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信网了解到,芳子美容六十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7日,经营范围包括美容店(卫生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美体内衣、化妆品,美容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芳子美容七十二分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11日,经营范围包括美容服务(依据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美容信息咨询;美容用品销售;服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芳子美容六十分公司、芳子美容七十二分公司,以及深圳市芳子美容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所预留的企业联系方式均为同一号码。信网依据该联系方式拨通了电话,但工作人员称她不清楚此事,可以代为转达后再让相关同事给信网回复。截止到发稿,信网未收到回复。 信网记者 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