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出炉 7家企业7类产品入选

2020-10-23 17:27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1905)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10月23日讯 日前,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我市又有7家企业产品执行标准通过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据悉,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机构前期已完成第二批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的受理及评价工作,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青岛新湾电控科技有限公司、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中特科技工业(青岛)有限公司、青岛宝佳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中科纺织研究院(青岛)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的7类产品的执行标准通过了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成为“青岛标准”的代表。

“青岛标准”产品和服务领域范围持续扩大

自2019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学深圳、赶深圳”创新工作要求,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大力推进“青岛标准”建设,创新开展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以先进性评价工作为抓手,用高标准助力产品和服务的高质量提升、高端品牌发展。今年上半年,已有首批5家企业的5类产品通过了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为进一步扩大青岛标准产品和服务领域的范围,充分发挥先进标准对增强质量竞争新优势的引领作用,不断完善青岛标准评价体系,提升青岛标准层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第二批《青岛标准产品和服务目录》,目录覆盖集中器、油溶苯胺黑、集成式智能司钻终端、RFID轮胎电子标签、直流无刷电机(BLDC)定子自动化生产线、袋装颗粒物料柔性装盒装箱连续自动包装成套装备、百草改性聚酯纤维等7类产品,“青岛标准”产品和服务类别由原先的5类扩大至12类,进一步满足了市场对“青岛标准”的需求。

“青岛标准”评价体系持续完善

为鼓励市场主体研制或执行高标准,支撑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青岛先进性标准研制导则》《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通则》等2项团体标准的研制工作,对我市开展标准先进性评价作出顶层设计和规范。《青岛先进性标准研制导则》侧重于指导企业和社会团体编制符合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通则》用于指导评价机构编制《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及后续开展有关评价工作,二者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声明公开及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均起到良好的促进与推动作用。

“青岛标准”打造质量的金字招牌

习总书记提出“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青岛标准”从产品创新、填补国内(国际)空白、严于国家行业标准等8个方面,科学合理地提取先进性指标,比对企业或团体等优秀标准,最终成就青岛标准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水平,让一项项先进性评价指标,为高标准产品“开口说话”。以本次参评的油溶苯胺黑产品为例,提出对卤素含量及苯胺含量的控制指标,推动油溶苯胺黑产品向绿色化、优质化的方向发展,可适用于面向欧洲出口的家电配件客户,满足欧洲环保标准,打破了国外高端产品对国内高端市场的垄断,该产品年销售量达1500吨,占市场份额80%~90%左右。

开展标准先进性评价,既是对企业研制和执行先进标准,构建先进标准体系的肯定和激励,同时也为消费者择优消费提供参考和借鉴,并可为政府采购招投标、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商业供应链选优提供技术依据和支撑。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适时推出“青岛标准”证明标志等,提升“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助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同时,也希望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到“青岛标准”建设中来,发挥自主创新优势,将技术优势转化为标准优势,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青岛标准体系。

半岛全媒体记者 纪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