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购药“零接触”结算!青岛医保局教你如何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2020-10-25 11:3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92920)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为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时结算支付,国家医保局推出了医保电子凭证。日前,为鼓励参保人激活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青岛市医保局近日发布《参保人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告知书》,以进一步明确青岛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方式及使用方法。

如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有三种途径可以激活:

微信:打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支付宝:打开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首页“医保电子凭证”,按照指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特别提示:16岁以下无身份证的学生儿童,可通过其父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医保电子凭证中“医保家庭账户”添加亲情账户激活。

问题反馈渠道

目前,因全国参保信息地同步不及时,有可能导致部分用户医保电子凭证不能正常激活。如遇问题,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信息录入(描述存在问题),市医保局将积极协调国家局、省局尽快为您解决。

哪些时候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您可以在以下场景使用:

场景一:本地就医购药

在青岛市内就医购药,可通过手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支付,无需再出示医保卡。

场景二:省内购药

医保电子凭证在山东省内通用,利用个人账户金在省内其它地市购药时,只需手机扫码即可结算支付。

场景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

一是使用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金为父母、子女、配偶支付医药费。如果您是职工参保人,可以通过“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关联父母、子女、配偶等近亲属的医保电子凭证,用您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父母、子女、配偶支付医药费。

二是居民医保缴费可以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抵扣。2020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居民医保2021年度集中缴费期,在此期间,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为参加居民医保的父母、子女、配偶缴纳医保费。

  特别提示: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必须将家庭成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关联后方可使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只能在职工近亲属范围内,职工本人应对其关联的近亲属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职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关联的近亲属数量最多不超过7个。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操作步骤如下:

a.关注“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

b.选择“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医保个账”--“个账互助共济绑定”。

c.阅读说明书和承诺书并确认后,进入功能页面,输入绑定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提交”。绑定后可通过“查看已绑定信息”进行查看。如果要解除绑定或者更换绑定人,也可通过“查看已绑定信息”进入后解绑。

d.绑定后即时生效。已经绑定的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可通过扫描医保电子凭证消费职工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