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出台实施意见深化消防执法改革

2020-10-25 16:0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52915) 扫描到手机

为深入推进消防执法改革工作,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管体系,努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意见》要求,简化消防行政许可办理程序,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材料,消防技术服务结论不再作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前置条件。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有序发展,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工作,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国家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制度,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将消防执法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内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精准化消防安全重点监管,突出重要时期、重大活动、重点领域、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

《意见》提出,实行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完善消防安全信用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对社会单位进行“红黑名单”管理。推进“互联网+消防监管”,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强化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情况通报机制。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落实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制度。优化便民利企服务,实施容缺后补、预约办理、跨层联办、一对一专办等便利化措施。

《意见》提出,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做好政策制度衔接,及时清理、修改与消防执法改革不相适应的政策规定。严格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各项禁止性规定,严格落实回避、涉消事项申报核查等制度,禁止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从业、承揽消防工程、经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生产销售消防产品。严格消防执法责任追究,建立违规干预案件办理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追责,并向社会公开。

为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平稳有序推进措施落实。强化协同联动,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诚等手段,加强对市场主体及个人的日常监管。抓好督促落实,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落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知晓率,为消防执法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