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贴 “小广告”被抓现行 注意:乱贴乱画严重者可入刑

2020-11-07 22:37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0629)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王玉明

11月6日,市北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瑞昌路98号附近,发现楼道内张贴有若干张疏通下水道内容的“小广告”,所留电话为同一号码,张贴数量多、面积大,当即将当事人带回进行立案调查,拟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并由交警部门暂扣其车辆。同时,执法人员还表示,下一步,乱贴乱画“小广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或将面临被治安拘留甚至刑事拘留的严重后果。

提起“小广告”,相信市民朋友们都不陌生,开锁、办证、刻章、疏通下水道……各种各样的“小广告”贴满了楼道墙面、防盗门以及路灯杆等市政设施,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给市民群众添了堵。一直以来,违法成本低、治理成本高、传统治理手段力度不强,造成了“小广告”问题泛滥,如同“牛皮癣”一样极难根除。

鉴于此,青岛市综合执法部门积极探索在“小广告”治理工作中建立综合执法、刑事司法“两法”衔接联动机制,即通过综合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动,针对乱贴乱画“小广告”行为,除进行行政处罚外,将视情节轻重或可按照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入刑。相关案例在外地早已有之,例如天津市、深圳市、江苏盐城、江西九江等地区均采取类似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果。

目前,青岛市综合执法部门已充分开展了实地调研工作,并与公检法部门完成了初步对接,拟将“小广告”问题较为突出的市北区作为“两法”衔接联动机制的试点区域。

下一步,青岛市综合执法部门将尽快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实,通过综合执法部门与公检法部门的工作联动,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办理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全面提高整治效能,逐步治理非法“小广告”顽疾,实现城市文明和城市品质的不断巩固提升,增强市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