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暖今冬丨住建部门帮协调 莱西这个小区将陆续变热

2020-11-19 07:2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8877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鲍福玉 王洪智 刘玉凡

物业代收了供暖费,但是正式供热已经开始,居民却发现家中暖气不热,为此业主群里“炸了锅”,甚至有业主指明物业代收的供热费并没有交给供热公司。为此,多位业主拨打半岛问暖热线,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协助处理。对此,莱西市住建局协调小区开发商和热企,当天到小区现场落实处理,为缴费用户陆续办理开通业务。记者采访获悉,虽然供热费一事仍在交涉,但为了方便居民生活,热企已经先为小区供了暖。

交了钱暖气却不热,“最冷寒冬”引担忧

“物业代收了供暖费,但是现在家里的暖气片还是凉的,今年到底能否供上暖,我们心里犯嘀咕。”11月18日早上,接线嘉宾刚一坐下,几名莱西市民的热线就陆续打了进来,他们都是来自莱西市奥润和府小区。据介绍,他们是2019年前后入住的该小区,去年因为入住率较低,很多市民交了供暖费后,又被退了回来。“今年入住率高了,大约10月底的时候,物业就代收了我们供暖费。入住新房两年,本想盼着顺利供暖,岂料直到现在,家里的暖气片还没有热。”

“我们去年入住的,去年冬天没暖气,我们深切感受到生活的不便。我家里有的房间没有装空调,晚上睡觉全家人都挤在一个房间里。过年的时候,本来想让老人来新房里过个年,但是没暖气,睡觉的地方都没有,最后没来成。”一位居民说,空调供暖的效果也不如暖气,而且耗电多。“刚刚看到有新闻说,今年冬天会比较冷,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小区再无法正常供暖,我都不敢想象。万一哪天晚上停电没有空调,或者空调坏了,那日子真没法过了。”一位居民担忧道。

物业回应“是热的”,居民称家中还不热

“听说有的住户家中暖气热了一下,但是很快又不热了。不过我家的暖气一直没热,多数邻居都这样。”供热费交了暖气片却不热,居民们纷纷向代收费的小区物业反映情况,但是暖气片仍没有热起来。后来,居民们通过多方了解,原来是开发商并没有将物业收取的供热费交给供热公司。

对此,根据市民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了小区物业的一名经理。对于小区居民反映的问题,该经理表示前段时间就已经供暖了,11月18日当天物业人员都去小区看了,居民“家里是热乎的”。随后,记者回访了拨打半岛问暖热线的几位居民,他们均表示家中暖气还没有变热,不过,当天物业公司人员确实到小区处理过相关问题。

供热部门帮协调,居民家将陆续变热

记者采访得知,目前小区物业代收的供热费并未由开发单位转交供热企业。

“到底我家的暖气什么时候能热起来,希望能有个准信儿。”居民们说。对此,记者也把情况反映至媒体供热群,莱西市住建局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注意到该信息后,立即进行了落实。

经莱西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落实,奥润和府小区今年为初次供热,由开发单位代收取暖费,并开通阀门。11月16日,已由开发单位开通部分用户,根据居民缴纳暖气费时间不同,开发单位逐步予以开通。18日当天,开发单位在小区现场为已缴费用户陆续开通供暖。

据供热企业介绍,按照《青岛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应由开发商依法承担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整改、维修和调试等保修责任,技术方面供热公司给予指导。目前,换热站运行正常。18日当天,供热公司人员也赶到小区,指导物业处理供暖事宜。

“谢谢半岛问暖热线帮我们反映情况,希望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我们能过一个温暖的冬天。”小区居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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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小区首次供暖不热,咋回事?

“我们小区今年是第一年供热,但是供热费也交了,暖气还不热,”11月18日,即墨区龙山上郡小区有居民拨打了半岛问暖热线,并希望通过问暖热线向供热管理部门和供热企业反映情况,协调解决难题。据来电居民介绍,小区是今年交的房,前期居民也都交了供暖费,但是直到目前,居民家中暖气没有热的迹象。

“我们找物业,物业让我们找开发商,开发商给了我们一个电话,但是很难打通。我们也希望供热部门帮忙落实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小区居民说。随后,半岛全媒体记者根据居民提供的联系方式,试图联系开发商此前介绍的负责人,但是拨打多次,语音提示对方一直处于通话中。

对此,记者将情况反映至媒体供热群。经过小区供热企业金源热电落实,龙山上郡小区为第一年供热,该小区共954户,194户供热,室内供热设施为开发商自己设计安装,11月9日完成室内暖气充水试压。因在充水过程中,没有进行有效的排气工作,致使室内积气严重,已督促开发商加派人员,挨户走访,同时小区供热企业金源热电也将积极提供支持与帮助,争取尽快达到平稳状态。

■新闻延伸

供热遇难题,有些不是热企来处理

近日,半岛问暖热线持续火爆。在接线和采访中,半岛全媒体记者发现,供暖难题的解决并非全靠供热企业,根据供暖难题种类的不同,有些需要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自己解决。以上两个案例中,就需要开发商出面解决供暖难题。

据《青岛市供热条例》,从热源(厂、站)起,至单位用户规划红线、至居民用户用热计量装置(含用热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供热单位承担。单位用户规划红线以内、居民用户用热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内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本条例施行前建设的住宅,其用热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至楼前阀门井阀门出口的供热设施,凡业主大会决定移交给供热单位的,供热单位应当接收。如果家中供热设施出现问题,就需要根据以上规定划定责任。

对于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整改、维修和调试等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供热单位承担供热设施的保修责任,并向供热单位预交相应的维修费用。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二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保修义务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不受二个采暖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