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孙某鹏等19人涉黑案件开庭审理

2020-11-25 22:28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7932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组织、强迫30余名年轻女性从事卖淫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

2020年11月25日上午,由平度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孙某鹏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强迫卖淫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诬告陷害罪、妨害公务罪一案在平度法院开庭审理。

平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连杰带领3名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组成公诉人团队,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平度市人民法院院长阎春光担任审判长。

庭审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本案不公开审理。

2017年3、4月份至2019年9月底,被告人孙某鹏陆续纠集18名被告人(另有多人在逃),先后投资经营3处KTV,组织、强迫30余名年轻女性(其中包括11名未成年人)从事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性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百姓,逐步形成了以孙某鹏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众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并制定了严格的组织规约和奖惩措施。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平度地区影响恶劣,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在该案审查起诉期间,对被告人进行了充分的认罪认罚教育,有多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过程中,面对庞大的辩护团队,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举证、质证,并就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质证意见有理有据地进行答辩,有力指控了犯罪。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庭审结束后,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