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车主 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明年3月底截止 赶紧来领!

2020-11-27 11:2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4953)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马正拓

半岛全媒体记者27日从市运管局获悉,2019年12月6日,本市发布了《青岛市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已有17000余辆国三营运柴油货车办理了淘汰更新手续,为确保应补尽补,利民便民,经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商务局等单位研究决定,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必须于2021年3月31日前提交补贴申请。

据悉,参与补贴申领的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以《证明》交车日期为准)、《机动车注销证明》、《青岛市道路运输经营、相关业务业户(车辆)终止经营申请表》,于2021年3月31日前提交补贴申请。

申领补贴所需材料包括:《青岛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车主凭受理码到联合办公地现场打印确认签字)。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补贴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青岛市道路运输经营、相关业务业户(车辆)终止经营申请表》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工商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与车主(单位)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

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原件。

补贴申请流程为:

车主(或委托代理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平台”填写基本资料,在线提交申请;也可通过小程序查询各区市办公地点和受理时间,现场由工作人员协助在线提交申请。

各区市牵头部门组织辖区交通、公安、生态环境、商务、财政等部门对申请进行在线审核;

审核通过后,车主凭受理码到各区市联合办公地点提交纸质材料,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材料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符合条件的进入资金核发环节。

本通知在《青岛市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方案》(青交运发〔2019〕2号)基础上进一步补充说明。此前有关规定事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