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12月1日起施行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 全面开展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试点

2020-12-01 23:0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3460)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高晓飞 通讯员 王青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市南区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医疗废物全程智能化闭环管理,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南区全面开展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以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市立医院(东院区)等重点医疗单位为主,试点单位根据《青岛市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医疗废物模块操作手册》,在青岛市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简称市医废平台)中准确填报所需信息,完成注册备案,自今年12月起运行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每年1月20日前完成上年度申报登记和下年度管理计划备案。

下一步,市南区将全力做好试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开展医疗废物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有助于全面提升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能力,压实试点单位的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先行先试,增强推进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不断总结经验,使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为全市推广奠定基础;开展培训,加强指导。生态环境部门将采取网络、线上和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人员对试点单位进行市医废平台的使用培训和指导;各试点单位加强对相关医护人员、感染防控人员、后勤总务管理人员、一线工人使用者进行医疗废物信息化系统使用的培训,开展宣传动员,确保信息及时上报,真实有效; 加强沟通,积极推广。广泛摸排试点工作中遇到问题和难点,并与市医废平台技术支持联络员进行对接,帮助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市级困难,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为加快推进全市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鼓励未参加试点的驻青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报名,率先开展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