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十三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率超9%

2020-12-02 14:59 大众报业·大众网阅读 (54672) 扫描到手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孙杰 吕乐 济南报道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12月2日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山东省社会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城乡保障水平更加均衡。全省城乡低保标准由“十二五”末的每人每月472元、283元增长到现在的732元、560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9.2%和14.6%;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由1.67:1缩小到1.31:1。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赵立杰介绍,“十三五”期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现了由按供养方式确定供养标准到按个人自理状况确定供养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752元、484元分别增长到现在的每人每月1009元、777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0.3%、17.1%。

  临时救助标准由过去分别按城乡低保标准的3-6倍确定,调整为统一按城市低保标准的3-12倍确定,实现了城乡临时救助标准的统一和提高。赵立杰说,全省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74元、1415元、1415元、1054元、1415元,分别比“十二五”末提高了574元、695元、695元、754元、695元,分别提高了48%、97%、97%、251%、97%。

  此外,截止到“十三五”末,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平均达到每人每月148元,较2016年提高68元,提高了8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平均达到每人每月123元,较2016年提高43元,提高了54%。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不断加强对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维护困难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保障困难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特殊困难群体的幸福感明显提升。赵立杰说,全省16市均建有至少1处集养、治、教、康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为集中养育的孤弃儿童提供规范化专业化服务。

  在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方面,“十三五”时期,投入省级福彩公益金5194万元,为7833个低保家庭和贫困户残疾人免费安装和配置假肢矫形器13704件;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420万元实施“福康工程”,为467名贫困肢体残疾人提供假肢康复辅助器具828件;积极开展“慈善扶贫精准助残”行动,投入493万元,为1437名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免费安装和配置假肢矫形器1312件、轮椅664辆。

  “十三五”期间,山东还建立了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对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赵立杰说,目前,全省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的老年人达66.5万人,年发放资金7亿元。

  此外,山东“十三五”期间还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着力打造以县级敬老院为中心、区域和乡镇敬老院相衔接的特困人员供养设施,全省共建有敬老院898处、床位11万张。省级安排1.76亿元,在22个县开展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养老试点,打造兼备集中居住和公共服务功能的新型农村幸福院,建设农村养老周转房4205套,探索解决农村困难老年人养老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