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棘洪滩分公司被处罚款94000元

2020-12-02 15:54 信网阅读 (44162)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棘洪滩分公司被处罚

信网12月2日讯 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公开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棘洪滩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9月4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前海西社区的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棘洪滩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查实其喷漆作业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棘洪滩分公司处以罚款9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