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按时缴电费,却收到“窃电通知书”还被断电!青岛一市民感觉很委屈

2020-12-02 23:15 爱青岛、《生活在线》阅读 (279806) 扫描到手机

城阳的李先生家里电被断了,老婆带着孩子回了娘家,他也常常在单位里凑合,是谁给断的电,又为什么会被断电呢?

家里断电,人住着不方便,就连鱼缸也不得不搬走,熬了二十多天,城阳的李先生实在草鸡了。电是11月5日,供电所给停的。

李先生家住在城阳双元路蓝海港湾小区,负责供电的是流亭供电所,停电的原因是,用电客户故意破坏电表窃电,要罚款李先生一万八千元。

李先生拒交罚款,供电所就不给供电,双方一直僵持着。到底是谁动了电表呢?李先生说,房子在他们装修入住之前,曾经出租过一年多的时间。

租客找不到,停电、罚款只能由业主李先生承担吗?记者陪着李先生夫妻俩,一起找到了流亭供电所。

流亭供电所的工作人员解释,他们发现电表计费异常,实地检查后确认,李先生家的电表铅封被人动过,用仪器检测,电表显示电量只有实际用电量的三分之一。

工作人员称:根据电力法的规定,电业部门对查获的窃电者,予以制止,并当场停电。窃电者应补缴电费,并承担补缴电费的三倍违约使用电费。告知李先生罚款一万捌仟元只是预估,实际金额,需要李先生签字确认后,对电表进行实际检测再计算。可“窃电者”这个称呼,李先生接受不了。

后来,流亭供电所将李先生家的电表送检,确定电表偏差率为负百分之六十六点二,也就是实际使用一百度电,电表只显示三十四度,电表被调的准确时间是2017年4月7日下午三点零四分到三点三十四分。如果李先生有异议,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或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