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校园 青岛包头路小学进行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020-12-03 16:29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7356)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12月3日讯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我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月。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少先队员的宪法意识,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青岛包头路小学举行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的宪法活动周宣传教育。

一年级一班的刘怡筠同学在“红领巾道德微讲堂”中提到:“当我还在襁褓之中的时候,我就已经受到了宪法的保护,后来我有了姓名、户口,成为了一个独立的个体,拥有了独立的人权,也是宪法让我能够上学,成为青岛包头路小学一年级的小学生。第一堂课,老师就教我们认识国旗、国徽,带领我们唱国歌,我还学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北京,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宪法规定的,我深深体会到,宪法将一直伴随着我。如果说宪法是扎根大地的一颗大树,其他法律就是树上的枝叶,所以说宪法是当之无愧的母法!”

法,犹如艳阳,照在高山峡谷,映亮心间。

法,犹如和风,吹遍大江南北,沁入心田。

接着一年级一班的预备队员们带来了《法制歌》的集体舞表演伴着悠扬的歌声,大家通过舞蹈表达了对宪法和依法治国的无比尊敬和热爱。

少年有志,国家有望,少先队员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少年中国说》中有这样一句话:“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如今,学宪法让大家更懂社会责任,更惜今日时光,更明报国之志,前途似海,来日方长。包小的全体队员们也必将努力学习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传承者、践行者和引领着,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半岛全媒体记者 那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