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一百货商场被抵债难交付 青岛中院强制腾迁

2020-12-03 19:3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8283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吕佼 何文婕

12月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强制执行行动,成功腾迁青岛市即墨区某百货商场并移交给申请执行人,以强有力的执行彰显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即墨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某百货有限公司、胡某某、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青岛某百货有限公司向即墨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约8.72亿元,即墨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青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区某处的抵押房产及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后青岛中院依法对该处房产及土地进行拍卖,一拍流拍后,申请执行人申请以流拍价7.5亿元抵偿部分债务。因被执行人及租户拒不交付房产,青岛中院依法决定采取强制腾迁措施。

该案涉及大型商场,强迁难度较大,青岛中院执行局提前做好工作预案,协调联动当地法院、街道、公安等部门,与涉案房产内住(租)户积极沟通,释法明理。

12月3日上午,青岛中院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根据腾迁方案分工,各司其职,对涉案房产进行强制腾迁。在崂山法院、即墨法院、胶州法院以及当地政府、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执行干警在百货商场的4个出入口安排法警进行控制,同时安排4路摄像机全程录像。原来商场经营不善的时候,涉及一些工人工资问题,执行干警现场进行了答复,妥善处理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经过4个小时的紧张工作,执行干警成功腾迁涉案房产,将该百货商场1-4层网点、控制中心当场交付申请执行人。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十多家新闻媒体到现场见证执行。执行干警张贴了通知,并预留了联系人,经营户可在10日内持相关证件将存放物品领回。

强制腾迁是法院强制执行工作中的重要一项,是树立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的具体体现。此次执行行动,分工明确,程序规范,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