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药品集中采购真的来了!已有药企发布降价预警,集采常态化药企如何应对?

2020-12-15 10:00 国际金融报阅读 (41197) 扫描到手机

近日,一份名为《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下称“《通知》”)在网上流传。但截至目前,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官方仍未发布任何关于第四批集采的信息。

12月14日,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泽璟制药”)的一则公告,或许能从侧面证明第四批集采已“箭在弦上”。

泽璟制药表示,公司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下称“多纳非尼”)的竞品之一索拉非尼口服常释剂型(规格0.2g)(下称“索拉非尼”)被纳入第四批集中采购品种范围,可能将带来多纳非尼在晚期肝癌一线靶向药物存量市场空间下降的风险。

业内人士认为,参考前三次药品集中采购的结果,本次集采仍会带来降价潮。同时,随着集中采购的常态化,医药市场的竞争势必再加剧。

仍以口服制剂为主

根据《通知》,第四批集采将涉及44个产品、90个品规。

具体来看,除眼科滴剂、注射液外,其他均为口服型药品。例如,抗肿瘤领域的索拉非尼、硼替佐米,降血糖药物恩格列净、格列齐特等,精神和麻醉领域的度洛西汀、喹硫平等。

在此前的第三批集采中,注射剂首次被纳入,故业内普遍认为第四轮集采将出现大批注射剂。

然而,根据上述《通知》的内容,本次集采或仅涉及8款注射剂,分别是氨溴索注射剂、丙泊酚中/长链脂肪乳注射剂、布洛芬注射液、多索茶碱注射剂、帕瑞昔布注射剂、泮托拉唑注射剂、硼替佐米注射剂以及注射用比伐芦定。

数据显示,上述8款注射剂产品基本上都是超大品类。比如,2019年中国公立医院氨溴索注射剂终端销售额达到59.8亿元,泮托拉唑注射剂销售额也超50亿元。

按照上述《通知》中涉及的品种,此前备受市场关注的生物制品和中成药未能进入本次集采。

不过,国家医保局曾在对《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450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我局正在研究生物制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生物类似药并非集中带量采购的禁区,在考虑生物类似药的相似性、企业产能和供应链的稳定性、具体产品的临床可替代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将适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第四批集采未纳入生物制品等,但从上述答复可以看出,生物制品的集中采购已成定局,而中成药的集采也在“路上”。

集采将成常态化

从“4+7”集采到集采扩围、第二批、第三批......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国家已进行了三批四轮国家药品集中采购。

随着第四批集采也将开始,集采“常态化”已成共识。随着国家集采政策更趋于合理化,不论是传统化药企业,还是相关的生物药、中成药企业,都需要做好应对集采的准备。

对此,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总经理史立臣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集采常态化下,药企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调整从而提高竞争力,包括研发结构、产品结构、营销模式以及人才结构。例如,像pd-1这种很多公司都在研发的产品,没有必要再进行布局;一些未来发展预期不强的项目,更应该及时砍掉,减少不必要的投入。”

在产品结构调整方面,史立臣认为,未来药企有三大方向:一是规模化生产,这类产品的特征是“低价高量”,企业在生产层面有没有优势决定了其成本优势,例如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生产;二是以研发为主,参与市场竞争;三是参与非政策市场的竞争,例如药店、诊所、民营医院以及线上市场。

自“4+7”集采以来,不乏中标企业砍掉整个销售团队的案例。对此,史立臣表示不赞同,“一些企业认为,进入集采后,关于产品的后续工作全部将交由政府负责,但实际上还需要一些人员来负责发货回款、客情关系维护等工作。如果整个销售团队都砍掉,这些工作谁来负责?企业还可以利用原销售团队中的部分人员进行营销模式的调整,例如以合伙人的方式发展原来企业不太重视的产品。此外,在医药代表备案制的大背景下,企业的人才结构方面需要加强,不能再像以往那样泛招医药代表,在需要专业人员的岗位则应该安排专业背景出身的员工。”

此外,有上海地区的医药行业分析师对记者表示,“面对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和医保谈判一年一次的制度化,挑战已无法避免,创新药进入医保的数量将更多、速度更快、销售上升更加迅速。随着带量采购覆盖范围的逐渐扩大以及医保谈判的提速,药企唯有主动应战,并加大研发投入向创新转型,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