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到货后已过期 青岛口味鲜爱七食品承诺全额退款

2020-12-23 20:04 信网阅读 (92388) 扫描到手机

范先生在青岛口味鲜爱七食品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批小龙虾,到货后发现已经过期七个多月。范先生认为,该公司此举已经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全额退款,并支付货款10倍的赔偿金。记者从青岛口味鲜爱七食品有限公司处了解到,范先生共购买了19箱货,只有一箱出现了过期的情况。现在已经答应为范先生退款,但是他的赔偿要求无法满足。

到货后发现已经过期七个多月

2020年12月份,通过阿里巴巴平台,范先生从青岛口味鲜爱七食品有限公司处购买了一批麻辣小龙虾,共花费4800元。在购买时,范先生曾跟商家沟通确认,是否为今年生产的商品,并得到对方肯定答复。

然而,在收到货品后,范先生查看包装发现,其中一箱麻辣小龙虾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5月3日,保质期为12个月,截至收货时已经过期7个多月了。据范先生介绍,自己的客户已经交钱预定了这批货,现在产生了损失,自己信誉也受到了影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范先生提出诉求,要求青岛口味鲜爱七食品有限公司全额退款,并支付货款10倍的赔偿金。

来源:当事人

根据范先生提供的照片,记者看到,商品名称为楚虾王,生产商为湖北楚虾王食品有限公司,包装上印刷的生产日期,确实为2019年5月3日。如果范先生所说无误的话,那么截至12月份,确实已经过期7个多月。目前,范先生已经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此事。

口味鲜爱七食品称无法满足消费者的赔偿要求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记者联系到了青岛口味鲜爱七食品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据其介绍,范先生一共买了19箱库存货,其中有一箱出现了上述情况,是因为工人在装货时,没有注意造成的。“因为它的生产日期是印在箱子里面的小包装上面的,所以从外面没法看出来是否过期。”

就目前的情况,该工作人员称,已经答应给范先生全额退款,但是对其提出的10倍赔偿要求,无法满足。“他也没有什么损失啊,到时候把货退回来就行了,这来回的运费,由我们来承担。”该负责人说。

相关部门已对该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此事经城阳区市场监管局落实,范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双方交易行为属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商业行为,不是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的行为,因此不属于区市场监管局投诉受理范围。关于范先生反映的货物过期问题,工作人员已对青岛口味鲜爱七食品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及相应的库房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过期货物。

该公司负责人对此情况的解释为,发货时未发现过期问题,并表示将依据范先生的要求积极予以全额退款。信网记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