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挖掘道路 青岛恒泰和通被罚

2020-12-23 20:05 信网阅读 (42277) 扫描到手机

信网12月23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恒泰和通建设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关手续就进行道路挖掘,该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该条例,主管部门对青岛恒泰和通建设有限公司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网了解到,2020年10月28日,青岛恒泰和通建设有限公司在李沧区武川路未取得相关手续就挖掘道路。经测量,挖掘面积为600平方米。

据悉,《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该条例第四十二条则规定,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青岛恒泰和通建设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关手续就进行道路挖掘的违规行为,依据上述规定,青岛恒泰和通建设有限公司被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核实该案,信网联系到了青岛恒泰和通建设有限公司,接线的工作人员宋先生证实了该案,并称已经足额缴纳罚款。“我们并不是没有办手续,当时我们是办理手续的,只是还没审批下来。但工期已经在那摆着,就只好先开工,现在手续已经下来了。”宋先生表示,他们已经按照处罚通知相关内容,按时缴纳了罚款。

信网还联系到了对该司进行执法的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也证实该案。信网记者 赵宝辉